江苏省紫菜协会为促进全省紫菜业的发展,根据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颁布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向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提出“贸易壁垒调查申请书”,并委托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胡治家律师为代理人,商务部已于2004年2月25日正式受理。这是我国颁布《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后的第一例案件,是对我国紫菜业发展的极大支持。商务部一经作出立案调查决定后即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进出口经营者、日本政府和其他有利害关系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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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易壁垒调查第一案”背后的新闻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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