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从1996年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目前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60家,正常营业的44家,猪肉的生产和销售已经纳入政府的监管。而牛羊、活禽等仍然存在私屠滥宰的现象,为彻底取消集贸市场的活禽屠宰,市政府日前审议通过并出台了《西安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按照《办法》的要求,从9月1日开始,西安市畜禽屠宰实行统一规划、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和分散经营。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畜禽,应当有免疫标识标志,并具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未经检疫的畜禽不得入厂(场)。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畜禽(农村偏远地区个人自宰自食者除外)。定点屠宰厂(场)必须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必须与畜禽屠宰同步进行,并对肉品品质检验结果及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禽类屠宰将实行“定点屠宰、白条上市”制度,今年年底城区全面取消集贸市场活禽屠宰,明年年底各郊县政府所在地取消活禽集贸市场宰杀。未来几年将逐步减少白条肉产量,增加小包装的分割肉、冷却肉的生产。近三年,西安市的禽畜屠宰加工整体能力应达到猪100万头、牛10万头、羊20万只、禽类1亿只左右,占全市肉品消费总量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