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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第二十五章 过一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2-06-02
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上一章韩非子为我们列举了现实社会中的不良现象:“尊显”。尊显的不是为国征战的战介之士,而是碌碌无为的闲官之士。这说明国家的奖赏制度出了问题,也说明社会价值观扭曲了。社会财富分配体系与国家荣誉颁授制度是君主意志与国家精神的体现,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为国征战的将士本应该得到君主的奖赏与国家荣誉的表彰,让他们在社会中显贵。但,现在他们一无所得,反而是那些无所事事毫无功绩的闲官反而显贵。这不是让将士们寒心吗,还有谁愿意为国征战,牺牲自己。付出与收获的巨大反差,这是社会道德的沦丧,是国家法制的弱化,是君主意志的堕落,是国家精神的丑化。
 
不管是一国之发展,还是一司之壮大,总要有人为之努力与付出,不可能是凭着虚谈与浮夸就能发展与壮大。笔者曾经说过一个公司的兴旺,需要一代人的艰辛努力与拼搏。不管是君主,还是老板,一定要切记,国家与公司的发展,需要的还是实干家,而不是夸夸其谈的人。
 
实干兴邦,君主就应该奖赏实干者,这是原则也是底线。既然,赏罚是君主的权柄,就应该依法行使增强君主的权威,而不是背法随性而用,这样既治不了国,反而消弱了君主的恩威。
 
韩非子列举了十二种社会不良现象,几乎都是可以亡国之为,可为什么还能盛行于世呢?不是没有正确的指导,不是没有法规的规范,而是君主明知故犯。韩非子在列举每一种不良现象前都会指出正确的思想与规范,应该怎样,为什么这样,都是正理。灯塔就在前方,为什么还会走错路?
 
韩非子今天给出了答案,他认为“上以此为教,名安得无卑,位安得无危?夫卑名位者,必下之不从法令、有二心无私学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党,又从而尊之,用事者过矣。”意思是:君主拿了这些反常现象作为教化,名声怎能不卑下,权位怎能不危险?使君主名声卑下、权位危险的人,一定就是那些不服从法令,怀有二心而专搞私学,反叛现实社会的人。假如不禁止他们的行为,不解散他们的群党,还要去尊重他们,那就是当权者的过错了。
 
答案很明确就是君主不仅不加禁止,不解散其群党,反而“从尊”听之任之,任其发展成势,这是君主自掘坟墓。韩非子在下此定论前,先说了“从尊”的恶果,不良现象的背后必是不法思想做支撑,而不法思想韩非子已经在前文中列举,其实质是反君主反国家反社会反人性,君主用这样的不法思想歪理邪说如何教化民众,越教化君主的名声越卑下,权位越危险,因为教化的内容与民众的共识相背,与律法相背,与社会道德相背。
 
不法思想实现不了教化民众的目的,拥有不法思想的臣子既不服从律法,又不效忠君主,也不忠于国家,这样的不法臣子怎么可能巩固君主的权威呢,只能是君主与国家的敌人。君主既不禁止严惩,反而“从尊”,遵从与尊重不法思想与臣子,纵容社会不良现象盛行,这是当权者的过错。这种过错,祸国殃民,不可饶恕。
 
对于昏暗君主来说,“从尊”之过,说明既无为君之道,无视天下黎民百姓,也无为人之道,无视社会共识与道德价值。黑白不分,是非不明,赏罚无据,总之是无法无天。
 
【上以此为教,名安得无卑,位安得无危?夫卑名位者,必下之不从法令、有二心无私学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党,又从而尊之,用事者过矣。】
 
对于管理者来说,对错误的“从尊”,本身就是错误,是管理本质所不允许的。宽容并不代表纵容,君主依法治国是对天下苍生最大的宽容。领导者对下属错误的纵容,就是对自己和企业的不负责,对守法者不尊重,对法规的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