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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 第一章 三法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2-01-19
从今天起,开始讲《韩非子-诡使》,篇名难懂,从字开始。中国古代没有“词”,只有“字”,一字代意。“诡”把不真实的或不实际的某种事物作为真实或实际的事物提出或提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推理;对原则的错误运用,特指对法律道德原则的错误运用。言行相诡,就是这个意思,言是真理、原则,行是个体行为。韩非子《诡使》篇中的“诡”字,是违反、违背之义,“使”是特指君主的施政,故“诡使”的含义是:君主采取的实际举措与应该采取的政策相背离,也就是韩非子所讲的“夫上之所贵与其所以为治相反也。”本篇主要是围绕“对原则的错误运用”这一主题进行详细阐述。
 
天地间的“道”与“理”是先天存在的,是本有的东西,人世间的“一切法”都是对天道地理的感悟与衍生。人的认知与主观能动性是后天形成的,再加之人有自主意识与环境的不断变化,问题随之产生,就是我们认知与处理问题的办法与“道理”总是有差距,甚至是相反。诡使就是实事求是的反面。
 
人类的历史,其实就是与错误做斗争不断探索真理的过程。由于人类认知的局限性,导致了我们总把不真实当成真实,不实际自认为是实际,导致做出错误决定,后果可想而知。同样,建立在不真实不实际基础上的推理与推断,更是错上加错,更有甚者与真理背道而驰,这是“诡使”的根本原因。我们为什么要建立律法,制订制度,就是因为我们认知的局限,与自主意识的自以为是,还有就是人性的自私与欲望。我们用法规来规范行为,约束人性的阴暗面。
 
很可惜,人总归是事物的主体,世俗世界的一切都是人为的结果。所以,我们在正确做事之前,要明白什么是错误,怎样躲避错误,这是教育的目的,我们学习文化,其实就是要知道什么是错误,不断修复人性,让本有的人性恢复,这就是行修的目的。我始终相信人性本应与天道地理一样,是为了生存,而不是毁灭。
 
明白了以上的论述,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韩非子的《诡使》篇。韩非子开篇还是以“圣人治道”做为吸引点,让君主有深入读下去的举趣。韩非子说:圣人之所以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意思是:圣人用来作为治理国家的措施有三种:第一是利禄,第二是威权,第三是名位。
 
利**17973;,就是国家的分配体系与制度,韩非子依法治国论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君主依法实行“赏罚”,这里的“赏罚”就是国家资源与社会财富的分配体系与制度,这是政通人和的基础,是国家建设与发展的地基。我们上班工作,获取生活物质,其实都在这个“利禄”体系之中。这个体系,直接决定了社会意识与国家形态,也决定了每个人的生活,而且,从权力角度看“赏罚”是君主的权柄,所以被韩非子排在了第一位。
 
“威”是权威,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是权力本有的属性,就像磁力一样,看不到但确实存在。这也是一种“势”,由势产生能,由能产生力。这种力量推动事物的发展,君主不是这种“势、能、力”的制造者,而只是使用者,用好了国治,用不好国乱。按韩非子的依法治国论,君主的权威是律法赋予的,国家律法是一切权力的来源地。君主只是一个职位,并不特指某个人,现实社会中我们总把人与职位合二为一,而制度中人与职位是分开的。当下社会中一切腐败都源于人职合一的思想。
 
“名”是社会关系的体现,人与人之间通过“名”来实现关联性,一个人的“名”只在群体中才有意义,所以“名”被赋予了很多社会定义与属性。事与物叫什么,这是名字,名字由命定物理而定,名字本身就是事物特性的高度概括。事物处在什么位置,这是名位,名位由国家与君主封赐而立,名位是事物(主要是人)社会价值的高度体现。按韩非子依法治国论,“名”是国家律法确定的人的具体的社会特质,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名字,一个名位,确定了人基本的个体与社会属性,就像名片一样,代表了一个人。这是世俗世界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基础的事情。
 
【圣人之所以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
 
圣人治道,依据人情民性,根据世俗世界的真实与实际,据此,建章立制,规范行为,约束欲望,圆满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