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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黑龙江敞开收购新产玉米、大豆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12-09  
     据新华社哈尔滨12月8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粮食局了解到,今年国家将在黑龙江省继续实施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并对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

    按照今年的收购政策,国家在黑龙江省收购的品种为2009年新产玉米和大豆,其中临时收储玉米(国标三等)价格为0.74元/斤,大豆(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1.87元/斤。收购期限从2009年12月1日到2010年4月30日。

    目前,黑龙江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已做好了秋粮收储各项准备工作,具有政策性粮食收购资格的库点已经认定,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已落实收储能力620亿斤、烘干能力388亿斤,能够满足农民余粮销售需求。

    另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了解到,在今年商品粮总量首破300亿斤后,黑龙江垦区提出明年商品粮总量将超过325亿斤。为此,黑龙江垦区将重点抓好国家土地整理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2010年黑龙江垦区确保农作物播种面积4000万亩,其中粮豆播种面积38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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