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

发酵饲料新规标签要求!命名规则、强制标注项、宣传红线一次性理清

  
来源:     时间: 2026-09-30
《发酵饲料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标签标识作为产品面向市场的合规第一道关口,新规针对发酵饲料增设多项专属标注要求,和普通饲料标签存在明显差异,也是企业包材改版最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一、产品名称命名规范

发酵饲料的产品名称不能随意自定义,新规明确两类命名方式:
  • 单一原料发酵:产品名称需在原料名称前加“发酵”二字,例如发酵豆粕、发酵棉籽蛋白。原料名称必须与《饲料原料目录》保持一致,不可自创俗称。

  • 多种原料共同发酵:产品名称统一标注为“发酵饲料”,同时在括号内标注主要发酵原料。


示例:发酵饲料(豆粕、麸皮)
二、必须额外标注的专属信息

除满足GB 10648《饲料标签》通用要求外,发酵饲料标签上强制增加以下内容:
  • 使用的发酵菌种名称;

  • 产品活菌含量;

  • 贮存条件与保质期提示。

发酵饲料活菌会随储存环境衰减,储存条件直接影响产品质量,该项信息不可省略。
三、宣传与标注禁止条款

标签、产品宣传资料,严禁出现以下表述:

❌ 不得宣称发酵饲料具备预防、治疗动物疾病的功效;

❌ 不得夸大菌种、代谢产物作用,使用绝对化宣传用语;

❌ 不得虚构活菌指标,标注内容必须与产品实际检测结果一致。


四、落地建议


  • 提前启动标签设计审核,预留包材打样、更换周期,确保在2026年12月1日新规实施前完成产品标签切换;

  • 菌种名称标注要完整规范,不可简写、笼统归类,需与实际生产所用菌种保持一致;

  • 新版标签定稿前,企业内部品控、法务完成自查,规避上市后的监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