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53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推广“12221”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生产与市场两手抓、促进增产又增收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12221”市场体系建设纳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框架
农业农村部积极推广“12221”市场体系建设经验,推动各地加快构建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一是强化政策引导。2025年,印发《农业农村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支持先行探索。指导具备条件的地方率先开展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营销服务职能,整合营销服务资源,加强消费市场研究,推动渠道优化升级。三是加强经验推广。支持广东省开展“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总结凝练经验做法,并通过工作会议、培训班、简报等途径宣传推广,引导各地学习借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挖掘、宣传推广“12221”市场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加快构建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实现增产又增收。
二、关于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财政部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统筹优化资金渠道,持续加大支持力度。2026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重点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帮扶质效。各县可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省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先补齐农产品产后分级、冷藏保鲜、包装、仓储、物流、营销等短板。
三、关于建立国家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平台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聚焦“产得出、卖得了、卖得好、效益高”目标,持续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持续组织欠发达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大型批发市场、采购商、流通企业等主体与欠发达地区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商务部连续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助力乡村振兴系列活动,帮助优质土特产打开销路、打响品牌。二是组织农产品宣传推介。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节庆展会,组织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指导电商平台开展直播助农活动,推出农产品促消费专项行动,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机制,丰富线上线下对接形式,开展欠发达地区“土特产”推介活动,引导电商平台、大型采购商与产地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推动实现产销精准对接。
四、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体系人才培育专项行动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人才培训,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强化培育资金保障。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领域人才倾斜,在数智技术应用、乡土文化能人培育等领域举办专题培训班;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农民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继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二是加强电商人才培训。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项目,将农产品电商、直播带货等课程纳入培训体系,强化农产品直播销售实操实训,着力提升农民群众的线上营销能力。组织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和物流企业对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开展线上公益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为品牌农产品线上销售提供人才支撑。三是举办农产品经纪人大赛。2026年,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首次将农产品经纪人纳入大赛项目,坚持以赛促训、以赛促培,提升农产品经纪人在产销对接、品牌推介、渠道拓展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赋能提质行动,持续在农产品电商等方面开展培训,加快培育农产品市场人才。
五、关于支持“媒体+”赋能农产品品牌建设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鼓励主流媒体深度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影响力。组织农影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等部属新闻单位,设置《总书记关心的“土特产”》、《锻造农业精品品牌》等系列专题栏目,多平台宣传农业品牌建设经验成效;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村歌大赛、农业品牌推介活动等,探索“文化+品牌”、“活动+产销”融合路径,助力农业品牌提质增效。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深化与中央主流媒体合作,做强部属媒体宣传矩阵,开展农业品牌宣传推广,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六、关于深化省际农产品市场协作机制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化省际农产品市场协作机制,推动实现共享双赢。一是深化东西部协作。发挥东西部协作机制作用,推动东部8个省(直辖市)将优质购销主体、规模采购需求、网络营销资源精准导入西部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助力西部地区“土特产”走进东部市场。二是推广“四个共享”模式。宣传推介广东省和吉林省共享市场体系、共享流通渠道、共享品牌资源、共享信息数据的机制,实现产区销区优势互补,推动产销高效对接。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总结推广粤吉“四个共享”等省际协作模式,纵深推进省际农产品市场协作,完善主产区与主销区长期稳定产销对接机制。
七、关于完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体系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业品牌建设,着力推动品牌价值转化。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打造一批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品牌。目前,已将增城丝苗米等广东区域公用品牌纳入计划,并重点在渠道对接、媒体宣展、金融服务、海外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规范提升农业品牌目录,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纳入省级目录重点培育,初步形成上下联动、梯次培育的农业品牌体系。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制定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办法,持续发展壮大农业品牌。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010—59192631
农业农村部
202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