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我国将完善法律加强生猪屠宰管理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8-01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28日透露,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积极推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改稿)》的出台。

    黄海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商品市场运行调控会上说,《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改稿)》已于27日经由商务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并将于近日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审定。

    黄海说,为加强生猪屠宰的管理,商务部还将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制定全国统一的屠宰许可证管理制度、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和肉品市场准入制度等配套规章标准。

    黄海介绍,与1997年颁布的条例相比,修改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把“定点屠宰”概念改为“屠宰许可”,增加了更多条款,在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上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新条例将有利于加强定点屠宰场所的管理和规划。

    生猪屠宰是特殊行业管理的重要领域,近年来,我国禽畜屠宰形势严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了消费者身体健康。最近,四川资阳市发生的因猪链球菌感染导致多人死亡的事件,就是非定点屠宰企业私屠滥宰病害、病死猪肉所致。

    黄海说,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四川发生的猪链球菌感染事件,都不是来自于定点屠宰企业,而是属于农民自养自宰中感染。他提醒农民消费者,应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并应严格按照有关畜牧部门的要求进行检疫。黄海透露,近期商务部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30个屠宰场建立动态信息保送制度,以及时了解业内动态,提高屠宰管理水平。

    另据黄海介绍,继《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发布后,《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即将提交商务部部务会讨论审定,并于近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