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重点企业获检验检疫部门重点扶持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7-25
     日前,辽宁检验检疫局召开支持老工业基地百户重点工业产品进出口企业发展座谈会,宣布将大连西太平洋石化、鞍钢集团等省内百户重点工业企业作为检验检疫部门重点支持的对象,在8个方面给予特殊的扶持。辽宁省副省长李万才出席了座谈会。

    支持辽宁省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发展并制定8项服务措施,是辽宁局落实6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合作备忘录》精神的实际步骤,也是在认真调研论证基础上为老工业基地振兴而推出的重要举措。

    据辽宁局局长李延辉介绍,百户获得重点扶持的工业产品进出口企业具备进出口批次和货值较大、产品具有地缘优势和产业优势、企业诚实守信和自律意识较强、在行业内甚至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等条件。在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起步阶段,希望利用百户企业在规模、技术、管理上的优势以及在对外开放中积累的经验,带动辽宁省更多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全省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扩大对外开放形成强大推动力。

    李万才高度评价辽宁局转变工作作风,搭建检企沟通平台的做法。他指出,这次辽宁局专门为百户工业产品进出口企业制定服务措施,对于辽宁省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目标,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他强调,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加强监督管理,是对企业的保护和支持,只有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才能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掌握主动。他希望辽宁局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进一步探索和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检验监管模式,在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以及促进辽宁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扩大出口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

    据悉,辽宁局将对百户重点扶持的进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诚信好的企业继续给予扶持,对诚信差的企业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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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局重点扶持100家进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八条具体措施:一是将百户企业分别列为辽宁局的“局长工程”、“处长工程”和分支机构的“局长工程”等,建立固定的联络机制,针对企业的不同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二是积极开展分类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对跨入一类管理行列的企业,对其无须检验出证的出口产品,实行年批次85%至95%的报检直接放行制度,进一步降低抽检率,减轻企业负担,加快验放速度。在分类管理基础上,开展免验试点工作。三是改变检验监管模式,根据出口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有针对性地试行周期检验、过程检验等9种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实行动态监管,将监管过程前移。四是对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在检验检疫的各个环节给予高效、便捷的服务,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24小时预约验货的方式,解决企业在检验检疫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五是对带有木质包装的进境货物到达口岸时,经集装箱箱体表面消毒后,可整箱调离到指运地,由指运地检验检疫局进行检疫监督。对无法及时提供正本包装证明的货物,依据副本包装证明及企业保函给予放行,后提供正本单证。六是对企业进口“3C”认证目录内的设备,符合免办条件的,提供相应的政策咨询,并采取随报随办的方式办理。对企业结构调整和引进技术装备需要进口旧机电设备的,优先办理备案手续。七是加强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与内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合作。对指运地为内地的进口货物,如无特殊检验检疫要求,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只进行验证、放行,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到货后检验检疫。对转关货物,由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开展全部的检验检疫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内地出口货物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八是积极推进企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帮助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充分发挥检验检疫信息、技术等优势,及时向企业发布进出口质量方面的安全信息,应对国外技术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