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农产品和饲料的海南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启动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3-29
     从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5年海南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展开。

    据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允许申报海南名牌的产品主要集中在以下范围: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海产品及其加工产品;食品类产品;旅游商品;生物制药、中成药产品;轻工、纺织、化工产品;机械产品;配合饲料;以及3年有效期已满的海南省名牌产品。

    据了解,申报海南省名牌的产品,其产品实物质量应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在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最近组织的监督抽查中连续3次以上检验合格,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者近3年出口商品检验合格;产品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企业年销售额、工业成本费用利用率、总资产贡献率居同行业前列;企业具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市场评价好,消费者满意度高;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等要求。

    据悉,海南省名牌产品的认定工作在我省已实施3年,因此第一批获得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有效期已满。对于在有效期满正式提出重新申请的企业,在申请期间可继续使用海南省名牌产品标志。未重新提出或重新提出申请但未获认定的企业,今年9月1日起,不得在其有关产品包装上使用海南省名牌产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