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畜禽屠宰企业不达标将一律依法取缔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3-24
     从长春市肉品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05年,长春市将围绕畜禽肉品产销过程,在畜禽屠宰、肉品加工、经营企业等方面严格要求,巩固“放心肉”、加快实现让市民吃上“满意肉”。

    长春市商务局局长刘亚群表示,今年在推进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强化:供长春城区的生猪、禽、犬类屠宰加工企业的标准化建设以及污水排放治理工作,要在今年6月末之前全部完成,完全达到国家及省的各项标准;供长春城区的牛、羊、大牲畜以及县(市)城区的各类屠宰加工企业的标准化建设以及污水排放治理工作,要在今年10月末之前全部完成,达到国家及省的各项标准;各县(市)区要加大乡(镇)畜禽定点屠宰力度,严格定点条件,在今年10月末前,定点屠宰率必须达到100%。其中日屠宰量10头以上的乡(镇)生猪屠宰厂必须配备打毛机,实现半机械化屠宰。对于畜禽屠宰企业到期不达标的,各级政府一律依法取消其畜禽屠宰加工资格并予以取缔。

    同时,5月底之前,有关部门将对全长春市“鲜肉专用车”重新登记造册,实行统一编号,重新设计统一使用新标识。在6月份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畜禽肉品运输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