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28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3-17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从源头上制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内蒙古开始对28类食品强制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秀清介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加工销售食品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在其包装上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刘秀清还介绍,对于已获证的企业,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巡查、年审、回访、监督抽查等办法、确保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通报、整改、处罚、曝光、停产整顿、吊销证书,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内蒙古消费者已逐渐认识QS 标志,各大超市已形成杜绝无QS 标志食品上市局面。

    目前,内蒙古已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的质量监督实施无证查处制度;对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食品开始审查发证;对啤酒、葡萄酒等13类食品的质量监督已完成专项调查工作,准备在近期开始发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