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落实一号文件实施意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2-24
     经过深入探讨和广泛征求意见,日前,黑龙江省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此次出台的《意见》,核心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建设。通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围绕此核心,《意见》从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培肥地力、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等方面人手,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如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土壤肥力建设、农机化建设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业技校创新能力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农业标准化建设等等。提出制定规划,加大投入,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预算内经常性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债资金要增加安排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锁定农民持续增收,剑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意见》,共分10方面32条。具体为落实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努力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对农业发展的支持;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据《意见》的主要执笔人、省农委综合处处长乔延春介绍,《意见》主要在四个方面有较大突破。一是对农投资上。今年省级财政用于“三农”的专项资金将增加1.3亿元,比上年增长 14%。这些资金将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二是在结构调整上提出了新的目标。围绕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强调着力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产业、劳动力转移和绿色食品产业。其中一大亮点是将粮食作为一个产业来抓,延伸粮食产业链条,发展粮食经济。三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上。《意见》提出,逐步把农村信用社由县乡两级法人过渡到县联社统一法人,力争到2008年完成过渡,在此基础上选择2至3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四是统筹城乡发展上。《意见》提出省、市两级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要不低于 70%,着力解决农村吃水难、就学难、就医难等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全省要完成1000个村屯、 50万人口的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打通401个不通公路的行政村,全面完成第二批527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扶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