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大利亚的杂草治理战略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1-24
     杂草是指对生物多样性、农产品和人类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不恰当生长的植物。杂草导致土质退化、水质下降,危害农业、环境、植物群、动物群,影响居民健康、降低露天娱乐的兴趣和价值等,杂草作为一个整体影响南澳大利亚的经济。据估计,杂草每年对南澳大利亚农业造成6、5 亿澳元的损失。

    杂草扩张是南澳大利亚濒危植物和植物群的最大威胁,通过对16 个国家濒危植物种类保护区的研究,发现一半以上的濒危植物受到杂草的威胁。而且南澳大利亚每年发现5 个左右新的杂草品种。

    治理杂草早在欧洲定居者到达澳大利亚后就开始了。1851 年在早期定居点建立后3 个月,立法委员会就考虑立法,以控制“苏格兰蓟”作为克服杂草蔓延的战略。现在澳大利亚杂草控制的法律主要是“1986年动植物控制法案”。

    1997 年6 月,澳大利亚颁布了“国家杂草治理战略”,提供了生产力和自然生态系统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降低杂草危害的机制,这个战略认为治理杂草的行动必须得到所有资源管理者和所有生态系统管理者之间的合作和统一,提高居民关注杂草治理的责任意识,并在国家治理项目计划中,有效地分配资源,以降低杂草的危害。

    国家杂草治理战略针对具有全国性重要意义的杂草问题,主要是: (1) 威胁澳大利亚农业产业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2) 威胁保护区或具有国家意义的资源;(3) 采取跨州的补救行动。

    州和地方杂草治理战略支持国家杂草治理战略,成为国家杂草治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国家和州及地方治理杂草的合作与一致性,把国家战略坚持贯彻到州一级水平。

    杂草治理的原则是: (1) 早期预防和干预行动是有效治理杂草的最佳技术; (2) 杂草治理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有机组成部分; (3) 杂草治理是自然和半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有机组成部分。

    杂草治理要求通过综合的多学科途径加以解决,首先杂草治理要求多级政府与产业、土地管理和社区进行合作,并建立起合适的立法、教育和合作框架。其次,杂草治理的主要职责在于土地管理者,但采取综合的多部门行动是必要的,特别是在杂草治理超出土地管理者职责时更显得重要。

    南澳大利亚的杂草治理战略由9 个部分组成,即:

    1. 协作一体化。在南澳大利亚建立一个有效的综合的降低杂草危害的机构。

    2. 早期预防。对新进入的杂草治理早期发现和迅速采取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已有杂草的蔓延。

    3. 优先安排。优先安排杂草治理项目。

    4.研究和教育。根据完成综合杂草治理的需要,进行研发和教育。

    5. 资源。为完成杂草治理适当分配人财物资源,并加以有效利用。

    6.法律框架。在合适的法律框架内开展杂草治理。

    7. 作用和责任。明确杂草治理者在杂草治理中承担的作用和责任。

    8. 杂草的综合治理。运用有效的杂草综合治理。

    9. 评价。运用可行的机制和程序衡量南澳大利亚杂草治理战略成功与否。

    在南澳大利亚,所有人都在为控制杂草做贡献,如土地管理者通过税收、经费资助政府的杂草治理。不同的政府机构、产业集团公司、土地管理者和其他的人也都在努力治理杂草。

    南澳大利亚非常重视杂草治理的协调一致,通过有效的合作,贯彻完成国家战略并在基层落实,确保这个战略的成功。

    杂草治理战略的第一步就是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南澳设有专门的机构:

    1. 南澳大利亚杂草顾问委员会是政府在杂草治理方面的顾问机构。杂草顾问委员会的成员涵盖了在农业和保护区等各方面,这个组织就广泛的问题进行顾问、咨询,并组织小组就专门的事项发表建议,如花园避免杂草侵袭等。

    2. 动植物控制委员会。杂草治理不仅需要农业生产者和花园业者所关心,还需要在环境等问题上更多的专业知识。

    3. 地方控制局。动植物控制局,一些地方土壤保护局和土地管理集团是地区和基层杂草治理的有效合作者。这些机构都致力于特定的杂草治理目标,他们的作用是加强杂草控制。这些机构被鼓励继续扩大他们的重点目标,并支持社会治理杂草的所有行动。

    4. 区域自然资源顾问委员会。目前一个广泛的地方和区域委员会处理自然资源治理事宜,这些事宜往往是紧密相关的。例如,杂草治理与自然植被、土壤保护、植被恢复、有害脊椎动物控制、排灌、防火等密切相关。杂草的影响和分布常常受到生物区域的限制。生物区域是一个涉及到诸如土壤类型、地形和降雨量等环境因素的生态系统,这些区域在南澳同样受到限制。杂草治理需要与其他资源管理在地区层次上结合起来,需要在适合杂草分布的生物区域基础上组织地区自然资源顾问委员会,取得这样的成效。

    5. 南澳杂草咨询委员会。南澳杂草咨询委员会的成员涉及到治理杂草的许多专业,由广泛的利益集团推荐出来。

    杂草治理战略致力于早期预防和迅速的反应以防止新的杂草蔓延,并采取措施把已有杂草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自从欧洲移民定居南澳后,被带来的绝大多数杂草影响了农业和自然环境。根据法律,检疫壁垒在全国范围内保护着农业和自然资源,并依程序防止新的、潜在的杂草基因物质进入。但许多潜在的杂草已经存在于澳大利亚,导致不能依赖国家的检疫系统防止新的杂草进入南澳。有许多例子证明不恰当的园艺植物被带进南澳,在花园里扎根、扩散并变为危害很大的杂草。种子生产者、交易者和苗圃业须执行这项政策,以降低潜在的杂草植物的传播和扩散,包括澳大利亚其他地区的土生的潜在杂草植物。

    为确保及早查出新的杂草侵入,南澳植物标本部门和动植物控制委员会提供植物鉴别服务。这些服务每年都检查5 个左右的新杂草品种,其中许多将会形成危害。

    一组植物生态学家和植物分类学家负责辨别新的自然植物和它们潜在的危害,如果一种植物被认为有威胁,那么它将被用一种实物风险评估系统进行评价。

    风险评估是风险分析大程序的一个有机部分,它是由3 个部分组成的系统,风险评估是鉴别杂草所带来的风险,是风险分析的第1 个阶段。风险分析的第2 个阶段是建立治理技术以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风险交流是风险分析的第3 个阶段,就是把风险的信息公布于众。通过公布在澳大利亚造成危害的已知杂草和有潜在危险导致南澳损失的杂草,新的杂草侵入危险可以降到最低限度。

    水流代表了一个特殊的地域,水生杂草会迅速蔓延到整个流域,水流的管理者需要对这种危险保持清醒的认识,并通过动植物控制局保持预警系统。鼓励社区成员不种植有潜在危害的植物,不很好地控制杂草的潜在影响,就会造成杂草蔓延的严重后果。

    为了有效实施治理战略,必须在地区、州和国家的水平上,根据具体情况,在杂草危险评估系统的基础上,优先安排杂草治理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治理计划。在所有的层次上,实际的优先安排需要综合的、高度发达的数据库。

    杂草治理战略必须在州政府层次上进行合作,并与其他计划和战略成为有机整体,政府机构向南澳杂草咨询委员会咨询并发挥作用,以确保不同的计划和战略步调一致,例如使州再生植被战略、国家杂草战略、国家生物多样化战略和地区计划同杂草治理战略一致。

    杂草治理战略使现行的研究直接服务于国家的目标,在州的层次进一步研究潜在的新杂草和风险评估,研究杂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通过开展普及文化教育、杂草宣传周和开展地区杂草治理宣传等活动,发动各层次、多形式的教育,使杂草治理的信息传播与杂草治理实践有机结合,任何战略的成功都依赖于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资金资源,杂草治理战略更有效地使用现有的资源,并开发出新的资源。

    在人力上,杂草治理战略需要许多治理杂草的人才,特别是能开发项目、有技能、有知识的人。南澳拥有地方动植物控制官员这样一个技术资源,他们通过技术推广而不是通过权力来取得治理杂草的目标,这些官员成为南澳治理杂草的生力军。一些社区通过参加治理杂草实践,积累发展了一些经验,他们一面继续努力去治理杂草,一面培训别人。

    在信息上,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传播杂草控制最新信息,保持信息渠道畅通,改进和开发新技术,建立信息共享渠道,最大可能地有利于治理杂草。

    在经费上,州和地方政府以持续的经费支持杂草治理战略,土地管理者承担他们管理区域杂草治理的绝大部分经费。杂草治理战略包括投入的效益分析,并决定最有效地使用资源的方法,解决杂草问题。当杂草现实地威胁社会时,政府对杂草控制项目的经费投入至关重要,土地管理者的投入不仅运用于自己管理的区域,而且使用在对广大社会有利的项目上。杂草治理战略依赖动植物控制法案的法律框架,这个法案建立了动植物控制委员会,提供了建立地方动植物控制局的法律依据,规定了政府和土地管理者的责任。

    法律赋予了地方控制局权力和责任,例如地方控制局可以选择检查零售某种植物的权力,法律没有限定哪些设施适用于特殊植物范围,但根据动植物委员会的推荐,划定特殊植物的大致范围。同样,地方控制局根据自己的权限在本地区内决定某种特殊植物控制的水平和范围。

    动植物控制法案的法律要求土地所有者有义务控制有可能从他们土地蔓延出去的特别植物。这个法案规定了土地所有者、动植物控制委员会和动植物控制局的责任。所有的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有责任管理好自己的土地,特别是在有杂草的地区。所有的土地管理者,包括政府机构有责任在地区和社区杂草控制项目方面成为“好邻居”。地方动植物控制局在地方社区杂草治理一揽子项目计划中发挥重要作用。杂草治理战略要求保持并改善治理者之间的联系,并寻找提高他们治理杂草及其责任意识的途径,杂草治理的示范区和对最佳实践模范的奖励为公众提供有价值的手段,鼓励项目可以激励杂草治理中“最佳实践”。

    杂草治理由于几乎没有单靠采用一种控制方法就能取得成功,如过分依靠使用除莠剂,会导致杂草出现抗除莠剂作用。因此,杂草的综合治理就显得十分必要,杂草综合治理是指运用综合协同的方式,运用综合的控制技术如放牧、化学方法、培育、生态控制和良好的作物耕作以作为一个完整的治理项目,这就更有可能取得持续的杂草控制。开展综合的杂草治理需要培训土地管理者,以推广新技术、提高技能和采用综合项目。现有的杂草治理项目和框架鼓励土地管理者采取综合的杂草治理战略。

    杂草将是南澳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杂草治理战略需要定期的回顾和评估,以确定战略的执行情况和成效。为此,鼓励采用标准的制图技术,以书面材料报告杂草控制项目的效果,运用反馈系统评估社区控制杂草的意识;建立杂草治理战略数据库,以数据形式定期反映杂草发生、危害变化的情况;提交年度报告;每5 年回顾和评估整个杂草治理战略。

    资料来源: 《A Weed Strategy for South Australia》

    By the Weed Strategy Committee for the Natural Resources Council of South Australia

    译者通讯:江苏南京210018 Tel : (025) 57713709 ;

    E - mail : jhzhang@njbas. ac. cn

    张俊华 译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江苏南京210008)

    杂草科学 2004 年第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