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部门要求规范发展农资市场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1-19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了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其中特别提出要规范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具体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要建立健全新型农资流通组织。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资企业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推进国有及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企业公司体制改革;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等方式参与农资经营;允许农资生产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改造提升农资经营网络,加快农资流通现代化步伐。二是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体系。农资流通企业要将农资销售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大力推广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科技含量较高的新型农资产品。农资生产企业要加强与农资流通企业协调合作,研制生产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季节和不同农产品种植特点的新型农资产品。三是整顿和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农资价格监控机制,防止生产和流通环节随意抬高价格,保证农民能够得到各种政策优惠。加快建立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产品经营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农资损害赔偿机制,为保护农民利益提供制度保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农资市场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