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欧盟能源/环境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1-08
     2004年11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在北京联合召开“中国-欧盟能源/环境项目启动暨中欧能源政策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宣布“中国-欧盟能源/环境项目”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部分地方发展改革(经贸)委、有关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官员和专家,欧盟能源和交通总司、欧盟驻华代表团、欧盟及其成员国驻华机构、有关国际机构和国际合作项目办的官员和专家出席会议,就中欧能源政策与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中国-欧盟能源/环境项目”是我国与欧盟在能源环境领域开展的重要合作项目,为期5年,投资总额为4290万欧元,其中欧盟赠款2000万欧元,中方以实物或现金形式配套2290万欧元。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政策研讨、人员互访和培训、技术交流、技术示范等活动,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培育和发展天然气市场,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利用。项目包括节能、可再生能源、天然气三个部分。其中,节能部分包括发挥能效标准、认证和标识作用,提高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提高中小型锅炉或窑炉能源效率,节能激励机制设计与示范等内容;可再生能源部分包括农村生物质能源发展、离岸风能资源开发、农村电力发展培训等内容;天然气部分包括天然气发展战略和政策法规、低渗透气田的利用能力建设、促进煤层气资源开发、提高储气库建设能力等内容。

     该项目由中欧双方官员和专家共同组成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项目按照欧盟和中国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确定。这一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中国与欧盟在能源环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