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改革骤然提速 3年内取消农业税已无悬念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3-01-01
农业税改革骤然提速 3年内取消农业税已无悬念

  来自国务院税改办的消息称:中央已经确定,2004年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中,黑龙江、吉林全部免征农业税;其余11个省(包括河南、河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山东、辽宁、江苏、四川、内蒙古)农业税税率统一降低3%。并要求4月底以前政策落实到农户。

  中央还决定,由此造成的财政缺口,黑龙江、吉林、湖北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对其他11个省,中央视情况给予80%、50%的转移支付。

  在农业税减免的同时,农业附加税亦随之同比例降低。两者相加,上述11个省的农民税费负担将比去年下降43%。

  目前,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四省已正式宣布相关消息。国务院税改办胡忠勇副处长还告诉记者:"具体的改革方案,现在各方面正在调研,国务院马上要发文件,4月底可见分晓。"

  一般来说,在粮食主产区,农业税占县乡财政的比重要高于主销区,因而,取消农业税对主产区的影响会更大。"既然主产区农业税都取消了,主销区更没有必要保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告诉记者,"三年内取消农业税已无悬念。"

  韩俊透露,对于粮食主销区省份,中央给的政策是"自主决策"。因此,这些省份将自主决定如何取消农业税。事实上,北京、浙江今年已经取消农业税。"广东省、浙江省的农业税分别只占省财政收入的0.95%、1%,这些省更有条件取消农业税。"韩俊说。

  记者对各地的采访也证实了相关信息。湖北省委农村办公室战略处处长贺曙光告诉记者,湖北省已经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把国家鼓励粮食生产和降低农业税的会议精神传达到县,并要求在4月底之前落实到农户。

  据专家分析,农村税费改革骤然提速,与国家鼓励和扶持粮食生产有密切关系。2000年至今,中国粮食已经连续四年产不供需,如果今年粮食继续减产,粮食供求缺口就会增大。目前春播正忙,粮食主产区大幅降低农业税,其用意和结果必然是刺激粮食生产。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 "两会"上,中央制定的"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目标受到一致称赞,同时也有不少人认为,速度还可以更快一些。去年年底,就有专家提出,粮食主销区已经具备了自行取消农业税的条件,粮食主产区农业税降低幅度应更大些。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研究员谭秋成对记者说:"这是国家扶持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手段。"同时,大幅减免农业税,也是新一届领导层适时回应主流民意、调整"三农"政策的明确信号。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务院税改办正在加班加点地工作。4月下旬,国务院还将召开"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部署下一步农业税减免和相关配套改革。这将是一个更加彻底的税费改革方案。

  所谓"配套",是指在减免农业税的同时,要考虑到如何解决县乡一级的财政困境问题。从宏观来看,减免农业税对中央财政应无大碍。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农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下降,2002年这一比例只有15%。全国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合计只有420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不足5%,占中央财政收入约4%。

  但是,由于全国乡村负债严重(2001年就高达3200亿元),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县乡机构改革进展缓慢等,减免农业税对于县乡政权无异于雪上加霜。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仍需要加快配套改革的力度。否则,政策高压下业已降低的农民负担难免反弹。

  几乎所有的学者和政府官员都认为,庞大的乡镇机构是农民负担反弹的最大隐患。目前,全国大多数县政府对乡财政大多实行"包干"体制,规定乡镇每年上交多少税,每年县里给乡镇拨付多少财政经费。如果农业税减少了,必然影响县乡财政的总量。如果不对乡镇机构彻底进行改革,农民负担难免反弹。

  但是,中国建国以来已经进行过七次机构改革,每一次改革都走不出"膨胀-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次农业税减免能否推动乡镇机构精简?对次,湖北省委农村办公室处长贺曙光认为:"减税以后,乡镇财政肯定要取消,乡镇机构不精简肯定不行。" (和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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