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解冻转基因产品 规定最严格公众仍心存疑虑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3-01-01
从4月18日开始,欧盟关于在市场上出售转基因成分超过一定比例的产品必须贴上标签的新规定开始生效。这被认为是欧盟在解除对转基因产品的禁令方面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相关规定最严格

   由于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心存疑虑,欧盟从1999年开始禁止在欧盟市场上出售任何此类产品。欧

  盟此举引起转基因产品生产大国美国的强烈反对,乃至联合部分国家把欧盟告到世界贸易组织。迫于各方压力,去年7月,欧盟通过了关于转基因产品的新规定,允许转基因产品在保证可追踪性的前提下在欧盟市场出售。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年时间。这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严格的转基因产品规定。目前,欧盟已经批准了16种转基因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出售,还有9种报批的产品尚在等待审核结果。为了使商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这项新规定,欧盟有关部门已经准备了一些指导性手册,包括如何为转基因产品贴标签。手册上举例说,如果一种饼干包含了转基因豆粉,那么饼干的标签上就应该注明“该产品含有用转基因大豆生产的豆粉”。

   公众仍心存疑虑

  欧盟关于转基因产品的新规定受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环保组织的欢迎。它们认为该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的权利。但欧洲不少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疑虑显然还没有消除。欧盟委员会的一项调查表明,欧盟仍有高达70.9%的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不放心。因此业内人士认为,转基因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销售情况在短期内并不会因为新规定的实施而出现大的变化。与此同时,欧盟内部也仍然存在关于转基因产品的分歧。支持者认为,转基因产品可以加强动植物的抗病性,还能大幅度提高产量,有利于帮助解决世界上一些地方面临的饥饿问题;反对者则表示,转基因产品是一些大公司在没有充分考虑其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的情况下推出的产品。美国对欧盟的这一新规定更不满意,认为欧盟为转基因产品上市设立了太多的限制,是另外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徐军

  新闻背景

  从20世纪90年代初转基因产品初涉市场后,欧盟便开始着手建立较为完善的转基因产品管理体系。1990年,欧盟颁布了一个有效期为10年的转基因管理条例,并于1991年正式实施。根据该条例,欧盟陆续批准了16种转基因产品可以合法地进入欧洲市场。此后,该条例经过了一些修订,有效期也得以延长。其中,最主要的修订发生在2001年。当年通过的新条例强调了对转基因产品上市前安全性的评估,要求采用个案处理的方式,严格对转基因产品实行上市审批。实际上,自1998年10月开始,欧盟便不再批准新的转基因产品上市。2001年7月,欧盟委员会又提出了有关转基因的两项立法建议,以统一欧盟的转基因管理体系。

  2002年1月,欧盟委员会又通过一项法规,要求凡是含有1%以上转基因DNA或蛋白质的产品上市都必须实行许可和标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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