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转基因条例将延缓大豆的进口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3-01-01
ODJ新加坡7月22日消息:近来,中国政府把转基因产品进口暂行管理条例的到期时间延长到了2004年4月20日,但是贸易人士称今后的大豆进口将进一步受到限制。

  周一农业部转基因办公室在京召开的会议上明确了新一轮转基因临时证明申请程序。会议明确境外公司和国内厂商可在同一时间向农业部递交转基因临时证明及标识申请。农业部转基因办公室要求,国内厂商递交转基因标识申请时,须标注货物所属出口公司名称,同时海外供应商递交的安全证书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中国买家的名称。这样来看国内外公司与厂商申请标识的同时必须达成初步贸易意向协议。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新形势可能导致申请过程放慢,从而限制9月20日以后的大豆进口。据中国东北的一位贸易商称,我们认为新的措施(即要求提供买家名称)是为了限制进口商之间转让转基因进口证书的作法。这将不可避免的提高买家们的进口难度,因为他们必须和海外供应商达成初步协议。在申请期间这可不是容易的事情。而且农业部的这一要求可能还和质检总局的要求相抵触。目前中国质检总局要求进口商在拿到所有必需的转基因进口文件后,方能和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

  在中国严格的转基因进口暂行条例规定下,供应商和进口商必须分别从农业部获得安全许可证和标识证明,然后才能签订合同,随后还必须从质检总局拿到质检许可,才能把大豆卸货。这项条例定于今年9月20日到期,目前已经延长到了2004年4月20日。

  业内人士普遍共识此次公布的新申请程序将对于大豆进口造成阻碍,很可能将影响下半年大豆的进口,也正好符合国家保护国产大豆的意图。

  与此同时,中国农业部官员周二早间证实,中国已经要求巴西政府重新提供对华出口的转基因大豆安全评估材料,农业部将拒绝受理提供原来评估材料的巴西出口商的申请。

  由于巴西的转基因大豆安全许可证将在9月20日到期,因此届时农业部将拒绝受理巴西大豆的进口申请。但是,由于9月份过后,巴西大豆将不具备竞争力,因为届时将是美国大豆的天下,美国将成为中国大豆进口的主要供应国,人们并不太担心巴西大豆的进口,贸易人士预计巴西大豆销售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主要还是豆油。

  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在2003年1月至6月期间一共进口了约1000万吨大豆,其中美国大豆占到了600万吨以上。2002年全年的进口量仅为1130万吨,年比下降19%。在2002年,美国是中国的最大供应国,供应量占到总进口量的40%,随后是巴西35%,阿根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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