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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十五”“优质专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繁育技术研究”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08-05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农科(计)函〔2004〕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牧渔业、农垦)厅(局)、科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农业部直属科研单位;中国科学院资环局: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国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转化能力,切实提高我国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863”计划“优质超高产农作物新品种培育及产业化”重大专项的总体安排,经研究,科技部、农业部决定组织开展“十五”“优质专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繁育技术研究”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4年度申报范围主要包括: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花生、甘薯、马铃薯、谷子、高粱、大麦、甘蔗、白菜、番茄、黄瓜、甘蓝等17种主要作物。

    二、品种要求

    申报品种仅限定在2002年1月1日以后首次通过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限省级和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没有列入审定目录的作物必须在此期间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认定);申报作物的品种类型须符合《项目指南》的相关要求。

    三、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面向全国。地方单位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牧渔业、农垦)厅(局)统一组织,并会同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厅)做好协调工作,共同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中央直属单位按申请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农业部直属科研单位和中国科学院资环局统一组织申报。

    四、申报数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优质专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繁育技术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和当地生产实际,结合农业部发布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认真组织筛选在全国具有较强优势的农作物新品种进行申报,以避免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要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个作物申报新品种数量不得超过5个,申报新品种总数不得超过15个,多报无效。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书和相应附件)一式10份,A4标准纸、仿宋4号字体打印,并按照申请材料封面、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申请书、相关附件的顺序依次装订成册,注明页码;统一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请勿用塑料封皮等其它装订方法;对获得新品种权保护的农作物新品种要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进行资助。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收到日期)为2004年8月25日。请各组织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的申请材料统一寄送到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同时将申报品种清单(格式见附件5)、申报品种的品种简介及栽培规程WORD文档(格式见附件4),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发送电子邮件到Kjzxxmch@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501室(邮编100026)。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

    联 系 人: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张文 程金根(010)64193022 64192916

    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蒋茂森 郭志伟(010)58881408 58881409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张宪法 翟勇(010)65085602 64195085

    附件:1、 优质专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繁育技术研究项目指南 

     2、优质专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繁育技术研究申请书(格式)

     3、优质专用农作物新品种申请表(格式)

     4、品种简介及栽培规程(格式)

     5、申报品种清单(格式)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二〇〇四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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