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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药发(1999)76号 关于1999年度上半年全国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通报

农牧药发(1999)76号 

 

关于1999年度上半年全国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

根据我局下达的1999年兽药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所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了上半年兽药产品抽检报告。经统计,上报的抽检产品共有2717批,其中合格产品1713批,合格率为63%,比1998年上半年提高了1.9%,不合格产品1004批,含量不合格产品588批,占不合格产品的58.6%,与去年相比,含量不合格产品比例下降17.8%。

今年上半年全国兽药抽检结果表明,尽管兽药质量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质量差的状况没有大的改变,并且仍是制约并影响兽药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劣药比例增加、品种增多,生产劣药企业增多。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是部分兽药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和设施差、生产工艺落后,不按规定要求组织生产,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二是一些兽药生产企业法制观念淡漠,无视兽药法规,有意造假。三是兽药生产企业过多,兽药市场饱和及兽药产品过剩加剧了行业竞争,假劣兽药的低价倾销和泛滥加大了兽药行业的不平等竞争。四是各地兽药监管工作乏力,有效手段不足,兽药“打假”活动不利,严重影响兽药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上半年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中,出现了多家以前未被通报过的生产厂,说明目前兽药制假范围和规模有扩大的趋势。各地要高度重视这种迹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切实加强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正确引导兽药生产企业依法从事兽药生产活动,保证产品质量。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和遵纪守法厂家的权益,建立规范的兽药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兽药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开展兽药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各地兽药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兽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条件、不按规定生产、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要视情况给予停产、限期整顿等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或故意造假的,要吊销其《兽药生产许可证》。请各省于2000年6月底前将清理整顿报告上报我局。

二、加大兽药打假治劣工作力度。各级兽药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兽药生产违规、违法和犯罪行为、维持正常的兽药市场秩序是自己的基本职责。各地要制订周密的兽药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确定监督抽查重点,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业和各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整顿兽药市场秩序,严防假劣兽药流入市场。

 

附件:一九九九年上半年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略)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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