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 Chlimper Ackerman解释说,根据普遍贸易保护措施的程序,仅由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或秘鲁其他部门做一个报告是不够的。还需要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做一些不仅限于进口而且还包括内部竞争力方面的其他报告。他强调说,这些的条件尚未得到满足。
这次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的报告要经过世界贸易组织特殊小组和仲裁庭的仔细研究。他提醒说,正是这些小组曾于2003年做出决定要求撤消布什总统2002年对钢材实施的保护措施,他们认为无法证实严重伤害的存在,另外在大量进口与对当地工业造成伤害方面不具有直接联系。
Jose Chlimper Ackerman补充说,根据上述仲裁庭的判决标准,“严重伤害”这个术语比普通伤害要严重得多,比实施反倾销措施时使用的“重要伤害”更上一层。如果证明确实存在伤害,还需要满足其他技术性要求,比如其他因素分析、调整计划以及对消费者影响的经济报告。他指出,“我们肯定这些都是组成多行业委员会法律部门应该研究的问题”。他认为,以政府多行业委员会制定的标准为基础,普遍贸易保护措施可以对18个项目的产品实施。
他指出,政府解决了一个几乎在短期内棘手的问题,为对此问题进行更慎重的再研究赢得了时间。“但是赢得时间的同时意味着要面对世界贸易组织法庭和仲裁庭的考验”。依Jose Chlimper Ackerman看,目前我们再次选择实施的期限和产品对象,建议选择那些只能实施确实存在严重伤害的产品。在认为有必要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的情况下,重要的是应该严格履行国际上的通常要求。“否则,一旦世界贸易组织下达相反判决,则明年可能对我们实施一个更糟糕的报复性措施”。
他建议那些负责对这个新的普遍贸易保护措施作决定的人“不要在技术与权利和一部分人短期利益之间探雷”。如果要实施普遍贸易保护措施,则应该按照国际贸易权利的程序行事。
Jose Chlimper Ackerman指出,有可能出现一个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政府认为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的报告有足够的说服力,并决定实施所谓的普遍贸易保护措施。“但是我们实施该措施遭到某个国家的反对,世界贸易组织制裁庭对此做出不利的判决,这样的话,我们将陷入尴尬境地。其结果显然是对我们的出口实施报复性措施”。
在被问到政府可以实施那些临时性措施时,他说,存在一系列政府可以采纳的并应该立即实施的防止以倾销进口商品的措施。“我们从某种程序上了解到外交部长正在与中国方面联系,以避免实施贸易保护措施。对此,我们是赞成的。比如可以通过对从中国出口至秘鲁的产品实施发票验证手续”。
对于所谓采取“红色通道”措施由税务局对进口实施更严格的审查,他强调说,这意味着对商品的价格、质量的检查更加严格,“这才是正确的措施”。还有其他一些措施也在政府的研究范围之内。
Jose Chlimper Ackerman还表示,由于实施贸易保护措施而遭到对方国家实施贸易报复,因此而遭受损失的那些企业和个人可以对生产部长、外贸旅游部长和财经部长提出刑事诉讼。秘鲁宪法第59条规定,保障贸易和企业的自由。因此,如果发现他们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对贸易实施限制性措施,这等于是践踏宪法。
他表示,“如果证明践踏宪法,根据宪法128条规定,如果任何人或法人觉得自己是某个践踏宪法第59条规定之决定的受害人,则可以对参与这个决定的部长们提出刑事起诉”。
原告不仅限于服装进口商,还可以是那些由于秘鲁政府实施的贸易保护措施遭到对方国家报复性措施而遭受损害的出口商。“如果贸易保护措施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实施,则可能出现这一情况”。他还解释说,实施普遍贸易保护措施意味着可实施补偿性关税,也可不实施。“我认为没有必要加收关税,或者只对很小一部分产品加收关税”。
秘鲁纺织企业联合会会长Pedro Manzur表示,从停止对中国服装实施临时贸易保护措施开始,将有1000吨中国服装等待进入秘鲁。他指出,智利的Iquique免税区有好几个集装箱的中国服装正等待即时进入秘鲁,因为从7月12日开始不存在对中国服装实施的任何措施。
Pedro Manzur指出,那些进口公司早就酝酿好,利用7月12日停止对中国服装实施临时贸易保护措施至实施普遍贸易保护措施之日的这段真空期进口大量的中国服装。
他断言,中国服装的大量进口使进口企业留有保存圣诞节甚至2005年夏季服装存货的余地,“其结果是导致给诸多秘鲁人提供就业机会的民族企业的倒闭”。他表示,他的行业对此感到非常担忧,因此准备在本周内会见秘鲁税务局长,对如何在没有任何补偿性机制的期间内合理地保护民族工业进行研究。
在这个会议上准备力争要求税务局长从严审核服装进口。对于中国服装更换标签一事,他指出,“比如,我们将说服税务局要求进口商要获得原产地国的秘鲁领事部签发的原产地证书。这样,我们才能防止这种不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另外,Pedro Manzur还对从巴拿马进口的中国服装表示担忧,税务局应该考虑这个问题并采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