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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粮禁用转基因 进口大豆或将受限制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2-28  
      2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

    “《粮食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对粮食的管理将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上升到全国人大法律的高度,按照计划,今年也该出来了。”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农村宏观经济室一研究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2007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粮食法》列为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要求任期内提请审议。之后的2009和2010年两年时间内,《粮食法》均被列入国务院当年立法计划。

     这次的这份征求意见稿全文共有97条,内容大都是根据此前国务院发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粮食方面的政策措施进行的系统化梳理。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的第十二条特别提出,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这是中国首次通过立法对转基因进行管理。”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锋告诉记者,从这个意见稿中可以看出,转基因技术将会在主粮上有一些限制,范围包括小麦、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作物。

    转基因有争议

    据记者了解,我国虽属产粮大国,但一直没有针对粮食领域的法律法规,《粮食法》实属首部。

    “《粮食法》一旦出台,对于保护中国粮食安全和粮食主权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转基因的加入表明国家对这类食品安全的重视。”方立锋表示,我国每年进口大量的转基因大豆,从而影响了我国大豆行业的发展,这个法案一旦实施,对以进口转基因大豆为主的企业将会产生一定影响。

    转基因食品问世后,其安全性一直争议不断,但并未阻止其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式的规模化种植。征求意见稿中虽然明确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但很多转基因研究项目本身就包括了技术的应用、推广和生产在内。

    有媒体报道称,在湖北、湖南和江西等省份转基因水稻早已被种植。同时,农业部也已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4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作为加工原料。

    记者从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数据获悉,2011年全年中国累计进口大豆5264万吨,其中大部分为转基因产品,而我国全年的大豆产量是1500万吨左右,不及进口量的三分之一。

    “有关规定”滞后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那么,“有关规定”究竟是哪些规定?

    “这并不是关于转基因的首部条例法案,早在1996年7月农业部就发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后来,国务院又发布了一些条例和办法。”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专业委员会顾问陈一文表示,这些都只是部门和国务院的法规,而非国家性的法律。

    据记者了解,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年,根据这一《条例》相继出台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等4个配套管理办法。

    “依照十年前的规章制度,会产生一定的滞后性。”方立锋表示,中国过去20年转基因技术研发经费是生态农业的30倍,农业科技投入结构已出现严重不合理的现象。同时,中国现有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仍然存在立法层次低、监管权责不明确等问题。因此,亟须加快转基因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进程,以进一步加大对转基因作物及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

    “《粮食法》暂且是个草案,定稿还得征求各方意见,农业部应会根据征求结果对转基因内容给一个比较明确的表态。”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农村宏观经济室上述研究员表示,农业部下一步或会加强对基因发掘、鉴定、转化、评价试验、品种审定、生产、加工、经营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确保产品有标识、能溯源、可控制,尽量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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